电大国际经济法学习周期02任务试卷_001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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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任务试卷_0011答案.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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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 )年
A. 半
B. 一
C. 二
D. 四
2. 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
A. 平安险
B. 水渍险
C. 一切险
D. 一切险加战争险
3. 被保险人把残存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额保险金的条件是货物发生:( )
A. 实际全损
B. 部分损失
C. 共同海损
D. 推定全损
4.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 )
A. 仓至仓
B. 钩至钩
C. 收接到交
D. 事故发生时
5. 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一号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二号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 )。
A. 一号舱乙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 一号舱乙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 一号舱乙批货物属共同海损,二号舱货物属单独海损
D. 一号舱乙批货物属单独海损,二号舱货物属共同海损
6.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 )
A. 钩至钩期间
B. 舷至舷期间
C. 仓至仓期间
D. 水面责任期间
7.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
A. 平安险
B. 战争险
C. 水渍险
D. 一切险
8. 下列公约中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是:( )
A. 汉堡规则
B. 华沙公约
C. 纽约公约
D. 华盛顿公约
9. 提单的签发人是 ( )
A. 托运人
B. 承运船大副
C. 承运船船长
D. 卖方
10. 淡水雨淋险属于( )的承保范围
A. 平安险
B. 水渍险
C. 一切险
D. 特别附加险
二、多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提单的种类有:( )
A. 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B. 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C. 以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D. 以货物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等
2.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是:( )
A. 船舶和货物处于共同的危险之中
B. 船长采取的救险措施经过各货方的同意
C. 船长采取的措施是有意的、合理的
D. 所发生的损失是特殊的
3. 提单的作用有:( )
A.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
B. 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
C.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
D. 承运人收到货物重量证明
4. 在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在()情况下可不承担责任
A. 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B. 管船过失
C. 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
D. 管货过失
5. 保险公司承保水渍险的责任包括赔偿( )
A.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 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C. 意外事故造成的共同海损
D. 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
6. 被保险人通常承担的义务包括( )
A. 如实申报
B. 及时提货
C. 保全货物
D. 支付保费
7.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本险别包括:( )
A. 特别险
B. 平安险
C. 一切险
D. 水渍险
8. 伦敦保险业协会新的货物保险条款将保险险别分为( )
A. A险别
B. B险别
C. C险别
D. 附加险别
9.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公约有哪些?( )
A. 华沙公约
B. 汉堡规则
C. 海牙议定书
D. 海牙规则
10. 《海商法》规定了承运人必须履行的最低限度责任:( )
A. 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B. 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C. 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D. 可以任意绕航
三、案例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40 分。)
1. 2004年4月27日,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与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就DL-N32A电荷调节剂(一种墨粉原料)交易问题进行磋商。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4月2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发电:DL-N32A电荷调节剂可供20吨,CIF赫尔辛基USD2005/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请电复。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你方4月27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20吨,我方感兴趣,请求延长实盘有效期10天,如有可能,请降低价格,增加数量,请电复。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5月2日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数量增至30吨,有效期延长至5月15日,尽快复电。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感谢你方的合作,请航寄1公斤样品,并请再次考虑增加数量及降低价格的可能性。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0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5月7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的样品1公斤已航寄,数量最多可达30吨,最优惠价为USD1920吨。请尽快回电。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14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DL-N32A电荷调节剂样品仍未收到,因此请将此30吨,USD1920/吨的实盘再次延长,预计在收到样品后3天内作出决定。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5月14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30吨,同意延至5月25日。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样品收到,你方17日电我方接受30吨,CIF赫尔辛基USD192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延支付,立即装船;要求提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书和磅码单,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包装。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6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22日电悉,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商安。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知你方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我方不能接受,你方5月17日来电已将实盘延长至5月25日,我方于5月22日去电承诺。我方坚持双方已达成合同。假如你方欲调高价格,我方可再次与我方的客户商量,但不能保证有结果。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9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27日来电不能接受,你我之间并未订立合同。考虑到过去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可努力争取新的货源,但非我方的义务。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31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鉴于你方不愿履行合同,我方将在法院起诉,按目前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与USD1920/吨的差价向你索赔。
两个国家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
请问双方之间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
A. 合同已经成立
B. 合同没有成立
2. 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钢材供应商就一批钢材提出报价。我方在传真中声明:这一报价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5月31日。
意供应商于5月5日用传真就上述钢材向我方报价。
5月20日意供应商因钢材市场价格上涨,发来电伟通知撤销他5月5日的报价。
我方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销报价。
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报价发生争执。
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意供应商表示我方接受意商5月5日的报价。
但意商坚持该报价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
问: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
A. 合同已经成立。
B. 合同没有成立
3. 有一艘载货船从天津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到天津港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下:
A.1千箱货物被火烧毁;
B.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
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
D.雇用拖船的费用若干;
E.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舶的燃料。
问:
1). 按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区分,哪些属于单独海损?( )
A. A项和C项属单独海损
B. A项和B项属单独海损
C. A项和D项属单独海损
D. A项和E项属单独海损
2). 按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区分,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
A. B项、D项和E项属于共同海损
B. C项、D项和E项属于共同海损
C. B项、C项和E项属于共同海损
D. B项、C项和D项属于共同海损
4. 某年2月,美国某公司A(买方)与中国某公司B(卖方)签订了关于买卖新型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标的是试生产中的第一批全部数额自行车1000辆,交货日期为3月31日至年7月31日,分批交货,信用证结算。
合同签订后,B又与加拿大某公司C签订了销售合同,以较高价格将该批试生产中的全部新型自行车转售。
3月3日,B电告A,称生产厂家为了对该批新型自行车进行技术完善,将进一步改进生产线,故第一批货物的装运只能延迟到9月份。A因已茯知B已将货物转售给C而拒绝了B关于延期交货的要求,B也没有交付合同项下的货物。
问:
1). B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
A. B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 B的行为没有构成违约
2). 针对此种情况,A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A. A应采取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
B. A应采取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如果B能提供担保或作出保证,则A应解除中止履行。
5. 2005年6月,中国A电子公司与美国B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A向B购买20000台电脑,USD1000/台CIF上海,D/P(付款交单)方式结算,同年10月交货。
合同签订后,A考虑到市场对电脑的需求量可能不大,拟减少购买5000台。A与B在中国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双方同意将合同数量改为15000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
同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0000台发货给A,并通过D/P(付款交单)方式向A收款。
A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0000台提出,并全部销售。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直至2年后才向B付清货款。
问:
1). B发货2万台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
A. 构成违约
B. 没有构成违约
2). B能否以迟期付款为由向A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
A. B可以要求A赔偿利息损失
B. B不可以要求A赔偿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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